3000元 鄂州市招才引智LOGO设计大赛作品征集中 3,31
鄂州市招才引智LOGO设计大赛为了进一步提高鄂州招才引智工作的识别度和社会推广效应,全面服务建设国际航空大都市,市委人才办、团市委决定联合举办“鄂州市招才引智LOGO设计大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原创作品。
征集要求
1.LOGO标识设计应聚焦全球视野,体现“招才引智”主题和鄂州地域人文特色,展现国际航空大都市风采,突出“来到鄂州,名利双收”的工作理念。
2.作品必须为原创,要求简洁大方、创意新颖、内涵丰富、色彩明快,整体凸显大气的风格和丰富的内涵,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可用于网站、文件、信笺、宣传手册和媒体宣传等各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并适合平面宣传等各大用途。
3.作品需保证未曾以任何形式发表或使用过,获奖作品设计者需提供能够用于实际制作的大尺寸源文件(电子版)。参赛者在设计中采用的素材、图片等,必须保证拥有其版权或经过授权许可使用,并承诺不会因此产生法律纠纷。
4.获奖作品的著作版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参赛作品进行修改与使用,不再支付稿酬。获奖作品的设计者不能擅自将获奖作品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没有获奖的作品可自行处理。
5.每位参赛者可提交作品不得超过2件,所有应征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
参赛要求
(1)作品设计方案须是位于A4纸张中心的版本,需提交作品图形电子稿。电子稿要求为高清以上,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JPEG或TIF格式。
(2)参赛者需同步发送个人报名表。其中包括:设计者姓名、单位、详细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及作品设计理念,填写信息不全者视为无效作品,征集方可自行处理。
(3)参赛作品及个人信息以电子版的形式提交至团市委邮箱:eztswxcb@163.com,联系人:鲁如怡0711-3830162。
赛程安排
大赛分为作品征集、作品初评、线上投票、最终评审等四个环节。具体安排为:
1。作品征集(3月1日-3月31日)
在市委组织部"鄂州基层党建"、团市委"青春鄂州"等官方微信公众号,以及我市各类媒体发布大赛资讯和我市招才引智政策,广泛征集设计作品。
2。作品初评(4月1日-4月2日)
由团市委组成专家评审团,对收集作品进行初评,择优评选出10幅参赛作品。评审团打分最终成绩为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实行百分制,其中:主题突出40分,创意新颖30分,理念阐述20分,色彩搭配10分。)
3。线上投票(4月3日-4月12日)
在"青春鄂州"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对初评确定的10幅作品开展网络投票(一个ID一天只能投一票)。
4。最终评审:4月15日前
参赛分数=初评分数(15%)+线上投票分数(15%)+专家评审分数(70%),选取分值前3名作品提交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最终确定1个LOGO采用方案。
奖项设置
此次大赛最终选定一幅作品,发放奖金5000元。
参赛方式
参赛作品个人报名表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按要求填写并发送至指定邮箱即可。
鄂州人文历史、招才引智政策发布
国际航空大都市欢迎您!
Welcome to Ezhou,an International Aviation Metropolis!
吴楚故都,空港新城。襟江抱湖,城得流水以滋养;龙蟠凤集,地因人杰而生辉,走过漫漫历史长河,这座长江中游南岸的明珠,正通过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和文化底蕴,悄然嬗变成一座灵秀之城、科技之城、创新之城、航空之城。
位于武汉城市圈核心圈层的鄂州,经济高速发展,创新活力涌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求贤若渴,广纳各方英才,5年内引进培育30万各层次海内外优秀人才的“新鄂州人”计划宏伟开幕,“333”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企事业单位“121”人才池计划、企业“千名引硕工程”、“我选湖北·青英汇鄂州”计划陆续出台。鄂州,以吐哺之心,纳四海良才。
人才高地初成,发展潜力无限,各类资本要素聚集:政府作为最大的“天使投资人”,建立8亿元的“天使投资基金”,推出“股权+债权”、“领投+跟投”、“参股不控股”、“专利质押贷款”等一系列扶持新举措,解决人才发展的“痛点”、“难点”和“堵点”……鄂州,以海纳百川之胸襟,努力打造人才发展最优城市,让一批批“新鄂州人”在这片创业热土扬帆起航,成就梦想。
百舸争流,千帆竞进。人才,决定了一座城市的现在和未来。而今的鄂州已插上飞向蓝天的翅翼,百湖之市、三国名城正乘开放开发的东风涅槃启航。我们将以“燕昭王千金买马骨”、“刘皇叔三顾茅庐”的识才、爱才、敬才、用才之心,“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鄂州一“中国孟菲斯”必将成为八方英才创新创业、施展抱负、实现理想的热土!
鄂州简介
About Ezhou
鄂州是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省辖市,现辖鄂城、华容、梁子湖三个县级行政区和国家级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鄂州经济开发区,国土面积1596平方公里,人口110万。
鄂州是历史悠久的文化名城。鄂州夏时为“鄂都”,殷商时为“鄂国”;公元前879年,楚王熊渠封其子熊红为“鄂王”,湖北简称“鄂”由此而来。公元221年,吴王孙权在此定都,取“以武而昌”之意,改鄂县为武昌,故称“吴王古都”。
鄂州是生态优美的百湖之市。鄂州境内有湖泊133个,水域面积4.97万公顷,占市域面积的33%。鄂州是武昌鱼的故乡,毛主席“才饮长沙水,又食武昌鱼”的名句使武昌鱼蜚声中外。梁子湖是全国第八大淡水湖,有“化石型湖泊”、“物种基因库”和“鸟类乐园”之称。
鄂州是综合改革的示范城市。鄂州是湖北省首个改革开放试验区,是湖北省首个城乡一体化试点城市,是全省综合改革示范区。近年来,鄂州先后承担了50余项国家和省级改革试点任务,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PPP试点、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等工作成效显著,探索出一系列在全省可复制、全国可借鉴的改革经验。
鄂州是呼之欲出的航空城市。鄂州区位条件优越,是长江经济带的重要节点,是武汉城市圈核心层城市;水、铁、公、空多式联运优势明显,高位推进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项目建设,全力打造超越仁川、比肩孟菲斯的国际航空物流核心枢纽,鄂州正成为中部地区对外开放的窗口。
活力鄂州
Dynamic Ezhou
“新鄂州人”计划
一、“新鄂州人”计划内容:
力争5年内,引进、培育30万具有新理念、拥有新知识、掌握新技能、能为鄂州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的“新鄂州人”。
二、“新鄂州人”计划重点政策
1、柔性人才一次性年薪补贴
对企业引进的掌握国内领先技术、成果转化效益突出的柔性人才,按照年薪30-50万元、50-100万元、100万元以上3个区间,分别给予企业2万元、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年薪补贴。
2、引才奖励
对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项目)较多并对鄂州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事业单位、创新创业平台,给予10-20万元奖励。对在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项目)中发挥重要作用且取得突出成效的组织和个人,给予5-30万元奖励。
3、扩大人才参与国际化交流
打造健康物联网高峰论坛、梧桐湖LST(湖边谈话)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交流平台,畅通“新鄂州人”与国际人才交流合作通道。
4、建立人才股权和金融激励机制
采取“股权+债权”、“领投+跟投”等方式,对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给予股权激励和金融支持。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推动科技项目加速转化。
5、完善薪酬和税收激励
科研人员获得的财政奖励资金和科研劳务收入,按照单项劳务报酬计缴的个人所得税,不纳入调控的绩效工资总额。提高研发团队在项目经费中获得科研劳务收入比例,其中主要依靠智力投入的项目最高可达70%,其他项目最高可达50%。
6、支持科研成果转化收益
支持将科研成果的无形资产处置权、使用权、收益权授予科技人员和研发团队。科技人员和研发团队在鄂州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转让的收益,其所得不得低于70%,最高可达99%。
7、加大科研人员权益保障
提高政府科研项目间接费用,间接费用一般按照不超过科研项目经费中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20%,500万元至1000万元为15%,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为13%。
8、探索事前产权激励
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试行知识产权混合所有制,研发团队依照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规定与单位协商确权后,可以与本单位共同申请成为专利共同权利人。
9、知识产权保护
建立人才引进使用中的知识产权鉴定机制、知识产权侵权查处快速反应机制和人才维权援助制度,防控知识产权风险,维护人才合法权益。
10、人才认定评价社会化、市场化
项目评审、人才评价等工作逐步向社会化专业机构转移。建立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品德、能力、业绩和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标准体系,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条件,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11、深化职称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
对在科技创新中成就突出、成果显著的优秀中青年人才,可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实行特殊评审。
12、医疗保障
对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人员和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发生的住院和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按90%的比例给予补贴。
13、户籍管理
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人才可直接落户鄂州。
“新鄂州人”计划中的高层次人才,还可按照《鄂州市“333”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同时享受其他政策待遇。
鄂州市“333”高层次
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
一、“333”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计划简介
利用5年时间,重点围绕航空物流、电子信息、航空设备制造及维修、生物医药、专业会展、电子商务、大数据、健康服务、金融、法律、医疗、生态农业等重点领域,引进30名国际顶尖人才(团队)、300名国内领军人才(团队)和3000名省级领军人才。
二、“333”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计划引进扶持对象
带项目在鄂州创办企业不足3年的高层次创业人才(团队)、2年内到企事业单位实施重大创新或成果转化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其中:创业人才须为企业第一大股东且占股50%以上,若为团队的,团队带头人须为企业第一大股东且个人占股30%以上;创新人才须与企事业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或合作合同。
引进人才(团队)分国际顶尖人才、国内领军人才和省内领军人才三个层次:
A类国际顶尖人才(团队)主要包括:
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其他具有世界一流水平、能引领鄂州产业发展、带来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创新创业人才。
B类国内领军人才(团队)主要包括:
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完成人;国际知名公司和科研机构中曾担任中高级职务的工程技术专家、经营管理专家及其创新创业团队;国家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公共研发平台、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首席科学家、技术带头人;其他带着重大项目、带领关键技术、带动新兴学科的相当层次人才。
C类省级领军人才(团队)主要包括:
省“百人计划”人选;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教授或相当职务的专家学者;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其他省内领军、鄂州急需、能带来突出效益的高层次技术、管理人才。
三、政策待遇:
对高层次人才自主创业或领衔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领先且具有良好市场潜力和产业化条件的项目,给予相应扶持:
1、资金扶持
A类创业人才项目,给予200万元资助,最高1亿元配套股权投资;创新人才项目给予100万元资助。
B类创业人才项目,给予100万元资助,最高2000万元配套股权投资;创新人才项目给予50万元资助。
C类创业人才项目,给予50万元项目资助,最高500万元配套股权投资;创新人才项目给予20万元资助。
2、免费提供办公场所
A类创业人才项目:三年内免费提供1000-5000平方米办公场所。
B类创业人才项目:三年内免费提供500-1000平方米办公场所。
C类创业人才项目:三年内免费提供100-500平方米办公场所。
以上项目扶持政策,每个企业、项目、团队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一次。项目正常运营后,配套投资股权可按原价转让给创新创业团队成员。
3、税收减免
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前三年按其缴纳个税鄂州财政留存部分的100%进行奖励。对人才创办的企业,前三年按其缴纳税收鄂州财政留存部分的100%进行奖励,之后两年按其缴纳税收鄂州财政留存部分的50%进行奖励。
4、研发产品优先纳入政府采购目录
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研发的新技术、新产品(含首台、首套自主创新设备)、新服务,优先纳入政府采购目录,通过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的,评标规则中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研发的创新产品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或加分。
5、上市奖励
人才在鄂州创办的企业在境内外主板、创业板上市的,给予企业200万元奖励;在“新三板”挂牌的,给予企业100万元奖励;在“四板”挂牌的科技型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奖励。
6、免费入住人才公寓
在人才集聚区建设专家楼和高端人才公寓,引进高层次人才在鄂州工作期间可免费入住。在鄂州工作生活10年以上、为鄂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赠送所居住专家楼或人才公寓产权。
7、首套自住房补贴
引进人才在鄂州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A类人才按房价的50%进行补贴,最高补贴200万元;B类人才按房价的30%进行补贴,最高补贴50万元;C类人才按房价的10%进行补贴,最高补贴20万元。
8、协调配偶安置
引进人才配偶没有工作的,可在市内协调安置工作。
9、优先安排子女入学
引进人才子女可优先安排到市内优质中、小学就读。
10、医疗保健
对投资创业和合同招聘引进的人才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参照全市重点保健对象享受有关医疗待遇。
11、支持人才加强对外交流
优先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办理APEC商务旅行卡、一年期多次往返签证、居留证等。
12、引才奖励
对为我市引进A、B、C类人才的企事业单位或第三方组织,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引进A、B、C类团队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333”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申报可直接登陆“鄂州市政府门户网站”、“鄂州基层党建”、“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鄂州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申报综合服务平台”(域名:http://221.234.38.200:90)进行用户注册和网上申报,经第三方评估机构认定后,可直接登陆平台申请相关政策待遇。
国有企事业单位
“121”人才池计划
一、“121”人才池计划简介
国有企事业单位,自2017年起利用5年时间,在统一组织的一般性招考招聘外,通过特殊招聘方式招聘100名高层次人才、200名紧缺急需人才;通过专项招聘方式,面向知名高校等特定领域或特定专业招聘1000名专业人才。
二、招聘范围
1、高层次人才
拥有自主创新成果且成果具有重要经济或社会价值,达到省级以上领先水平的专技人才。
2、紧缺急需人才
符合当年紧缺急需人才目录的专业要求,拥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特殊技能的人才。
3、专业人才
拥有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才。
三、政策待遇
1、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优先定级定岗
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生,分别按专业技术七级、十级、十一级设岗;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生,分别按管理职员七级、八级、九级设岗;在开发(新)区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分别聘任为正科级、副科级岗位。
2、享受优厚的薪酬和奖励
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或年薪制,薪酬计入当年单位工资总额,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调控。用人单位可对实绩突出、作出重大贡献的人才给予奖励。
3、三年内发放生活补贴
聘用人员正式聘用(含试用期)三年内,除正常工资待遇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全日制博士学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全日制硕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学历的聘用人员,每人每月分别给予3000元、1000元、800元的生活补贴。
4、建立打通国企、事业单位和党政人才使用机制
聘用人员在国有企事业单位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完成一个聘期以上任务且考核合格的,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择优选调到党政机关担任相应领导职务。
5、全方位的生活保障
招聘人才可按规定优先入住人才公寓。高层次人才可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保持原社保缴费及待遇不降低,其配偶可按对口对等原则随调,子女可就读市内优质学校。
详情可登陆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ez12333.cn查询。
企业“千名引硕工程”
一、引进对象
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毕业且与鄂州境内企业签订3年以上全职劳动用工合同的全日制硕博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博士研究生、取得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二、申报程序
新入职硕博研究生所在企业应在每年第二和第四季度末25日前、已享受生活补贴的硕博研究生所在企业应在每季度末25日前,向所在区(开发区)经发局、街办经贸中心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各区(开发区)经发局、街办经贸中心收到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初审,并会同本地组织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市经信委。
三、政策待遇
1、三年内发放生活补贴
对引进到企业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月给予3000元生活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月给予1000元生活补贴;重点高校本科生每月给予800元生活补贴。
2、全方位的生活保障
对引进到企业工作的全日制硕博人才可入住人才公寓,可在鄂州城镇或单位入户,子女可根据居住地、工作地就近入学。
详情可登陆鄂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www.ezjw.gov.cn/index.aspx)“千名引硕”栏目。联系电话:0711-3830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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