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蔚蓝海洋 于 2017-12-9 12:10 编辑
xjj6381 发表于 2017-12-9 09:27
希望你长官不要避重就轻,现在是有人在进行泄露个人隐私、诽谤等犯罪!就作品论作品,无可厚非!
希望 ...
没有避重就轻呀,我说的人身攻击就是你说的诽谤。不过素质低下者偶尔的喷粪还构不成犯罪,只能受到道德的谴责和封号。至于你说的涉及犯罪的诽谤,我还真没有看到,请提供证据。
在码头,我所看到的,无非就是黄润泉老先生言辞过于激烈,而他所发出的他认定的抄袭者的信息,也都来自于公开的揭晓新闻报道,至于这是否属于泄露个人隐私和诽谤,本人非法律人士,还真是不太清楚。(黄润泉的号不是我封的,在没有搞清楚来自于网络的公开报道消息是否属于犯罪之前,我是不会封他号的,但我会提醒和警告他注意分寸,不要言辞过于激烈。他的号被封,也许是严重撕裂了码头团结和形象吧)
码头有一篇《照片里的大侠领奖风采》的热文,点击已经两万多,里面公布了网友的照片、微信、联系方式等,文章开头有句话:“以下领奖照片均来自公开新闻报道,没有涉及个人隐私的问题”。似乎来自于公开新闻报道的,就不属于泄露个人隐私。
如真有涉及犯罪的,已经超出版主的职权范围,建议个人直接报警。记得“诽谤罪”的受害主体必须是个人,码头网作为一个组织,不符合报警和起诉的主体资格。
蔚蓝海洋 发表于 2017-12-9 09:14
我为什么没有封杀人身攻击的违规者:
我一直主张把套子模板提前发给主办方,让套子大白于天下,路人皆 ...
“把套子模板提前发给主办方,让套子大白于天下,路人皆知”,感觉这种做法是最靠谱的!也不伤和气。
蔚蓝海洋 发表于 2017-12-9 09:14
我为什么没有封杀人身攻击的违规者:
我一直主张把套子模板提前发给主办方,让套子大白于天下,路人皆 ...
1,不止你我,“众”在行动。
2,“天河水军是何等的精锐”。
3,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码头一枝花 发表于 2017-12-9 12:22
1,不止你我,“众”在行动。
2,“天河水军是何等的精锐”。
3,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handshake
本帖最后由 xjj6381 于 2017-12-9 15:51 编辑
蔚蓝海洋 发表于 2017-12-9 11:22
没有避重就轻呀,我说的人身攻击就是你说的诽谤。不过素质低下者偶尔的喷粪还构不成犯罪,只能受到道德的 ...
感谢长官的认真、仔细、满怀善意的回复,我已掌握确凿证据,证明某几个人,确实利用贵平台进行涉嫌泄露公民隐私及诽谤犯罪!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如果码头网不认识到这一类事件的严重性,那会要承担一定连带责任的!极个别人以打击抄套的名义进行个人人身攻击甚至地域攻击之风,盛行已久!如抄套涉嫌侵权,同样可以绳之以法(不过一般是承担民事责任)!但绝不能以遣责抄套的名义行诽谤犯罪、人身攻击、地域攻击之实!下一步,我准备把这方面的材料归纳、整理一下,择期向网警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