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洪荒之力 发表于 2017-3-14 10:02:20

关于“眉州先锋”微信公众号视觉形象标志的征集启事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州先锋”微信公众号视觉形象标志征 集 启 事为进一步拓展党建宣传和党员教育渠道,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创办了“眉州先锋”微信公众号。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眉州先锋”微信公众号视觉形象标志。一、作品要求(一)作品应体现眉山人文历史、发展现状等独有元素,并与“眉州先锋”寓意及内涵相符。(二)作品应体现组织部是党员之家、干部之家、人才之家这一特性。(三)作品应在体现东坡故里和眉山组工特点基础上,巧妙融入公道正派、甘于奉献、乐为人梯等组工精神。(四)作品应构思精巧、稳重大气、色彩明快、寓意深刻,具有较强的个性特征和视觉冲击力、艺术感染力,便于记忆和推广,易于公众接受。二、征集方式应征作品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寄送。(一)邮箱地址10063329@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标志征集”)。(二)投稿须知1.投稿时请附寄设计方案的创意说明(300字内)、作者姓名、作者简介、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信息。2.视觉形象标志投稿作品采用电子文稿形式,作品不小于 30cm×30cm,电子文稿采用jpg格式,不低于1500*1200像素。3.允许一人投多个设计方案。4.如果出现相同的应征方案,则以收件时间先后来确定第一创意者。5.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三)咨询电话028-38168062、028-38165206。三、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0:00前(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四、评奖办法(一)评审方式本次活动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征集时间截止后,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二)采用奖励标志一经采用,奖励中选作品设计者奖金3000元,颁发荣誉证书。(三)评选结果揭晓评选结果将通过相关媒体公开发布并及时通知获奖者本人。五、注意事项(一)应征作品必须是应征者按照本启事要求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使用过;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的,由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与征集单位无关。(二)应征作品一经采用,其知识产权归征集方独家所有,征集方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投稿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发表、使用,除可获得规定的奖励外,仅可保留署名权。否则,主办单位将取消其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三)投稿者需保留高精度的符合设计规范的电子稿原件,以便获选后提供给征集方。(四)应征方案一经提交,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启事的所有约定。(五)因邮寄原因、不可抗力原因及其他非主办单位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六)应征者在应征参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六、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对本次活动享有最终解释权。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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