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6-4-6 08:45:22

关于延边大学新版学位及毕业证书设计方案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18号)文件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学位证书不再使用,学位证书由各高等学校自行印制。学校根据文件规定,聘请专家设计了延边大学新版学位及毕业证书,望全校师生认真阅读《延边大学新版学位及毕业证书设计方案》提出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16年4月5日-4月8日
意见收集邮箱:190984815@qq.com


教务处
2016年4月5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OTkwNzIyMg==&mid=403598956&idx=1&sn=bafecfea61afcaefb1bdeeee6d82083b&3rd=MzA3MDU4NTYzMw==&scene=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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