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口号投稿)
本帖最后由 欧罗巴 于 2016-3-25 08:57 编辑:'(:'(:'(:'(:'(
不好意思,帖子的内容已删掉了,刚才接到了一位律师博友的消息,他说发在论坛里的作品也算正式发表的,有些征集要求应征的是未正式发表的作品 认真太过了 码头发布 发表于 2016-3-25 09:24
认真太过了
如果作品真的获奖了,主办方知道了作品曾经发表过,就会取消获奖资格 欧罗巴 发表于 2016-3-25 09:26
如果作品真的获奖了,主办方知道了作品曾经发表过,就会取消获奖资格
可以不把投稿的发上来,话说回来,谁会真的关心那个 就看到五张哭脸,老欧要用眼泪打动评委么?;P 码头发布 发表于 2016-3-25 09:28
可以不把投稿的发上来,话说回来,谁会真的关心那个
不是投稿的都没有什么水平,也不好意思发,发了对论坛反倒影响不好,别人以为论坛的征友水平不过如此,另外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人多嘴杂,昨天有位版主被批得体无完肤,你也不是不知道。作品都有公示期,在此期间万一有人举报怎么办?我做人就算讲究了,以前也没少给征集方匿名发邮件,告诉他们套子的手段,我这是做好事,还得偷偷摸摸,更别说背后算计人的那些鼠辈了 gui0508 发表于 2016-3-25 09:37
就看到五张哭脸,老欧要用眼泪打动评委么?
删完不能留空白,就用了图标:lol 本帖最后由 孙钰民a 于 2016-3-25 10:06 编辑
泰顺太顺,冲动激动。老欧是把获奖激动的场景给提前发出来了。 孙钰民a 发表于 2016-3-25 10:04
泰顺太顺,冲动激动。老欧是把获奖激动的场景给提前发出来了。
:D: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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