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发布 发表于 2016-1-15 16:39:34

顺义城市形象LOGO及城市吉祥物作品征集

顺义区于2015年12月15日面向社会公众征集城市形象LOGO、城市吉祥物活动,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共收到来自全国22个省市单位及个人142份投稿,经过严格、细致分类梳理,城市形象LOGO投稿283件,城市吉祥物投稿67件。为公正、公平评选,组委会特邀请城市形象设计方面的专家及公证单位进行现场评选和公证,并择期对评选结果在顺义电视台、顺广传媒和北青社区报顺义版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具体评选活动安排如下:
一、评选办法公示时间  2016年1月15日——2016年1月17日
  
二、评选原则  通过公平、公正评选,遴选出特色鲜明、群众喜爱,具有时代特色的顺义城市形象LOGO和吉祥物,体现“绿色国际港、航空中心核心区、和谐宜居新家园”的内涵。
  
三、评选标准  城市LOGO和吉祥物作品力求造型简洁,构思新颖、创意鲜活、色彩明快,充分体现顺义城市定位、文化历史、开放新形象。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等。为此,评委会设置五档评分标准,具体如下:
  

  (1)作品原创、主题突出、立意新颖、图形设计关系统一、色彩和谐、定位精准、便于应用设计开发、易于传播、启发性强、视觉冲击力强。(90-100分)
  

  (2)作品主题突出、立意有一定新意、能够体现一定原创意识。图形设计关系统一、色彩和谐、定位比较准确、便于开发设计、视觉冲击力较强。(80-89分)
  

  (3)作品原创、主题突出、图形设计关系统一、色彩和谐、编排有序。(70-79分)
  

  (4)创意欠佳,原创性不强。色彩和谐、编排较有序。(60-69分)
  

  (5)主题不明确,无创意,视觉效果、制作水平差。(60分以下)
  
  
四、评选流程  (1)资格审查。对所有应征作品、建档封存。
  

  (2)专家评选。由专家评审组进行两轮评分,按分数选出LOGO和吉祥物各6件候选作品,最终提交顺义区标识和吉祥物征集活动领导小组确定。
  

  第一轮:专家评委对符合资格应征作品进行初评,选出LOGO和吉祥物前30位作品入围,进入第二轮评选。
  

  第二轮:专家对进入第二轮作品再进行评分,选出排名前6位的LOGO和吉祥物作品,提交LOGO和吉祥物征集活动领导小组。
  

  (3)现场公证。对专家评选过程及结果,将由北京市龙诚公证处进行现场监督。
  
五、评选专家  中央美院、清华美院等五位专家组成评审团。
  
六、公证单位  北京市龙城公证处。
  
七、评选时间  2016年1月18日
  
八、评选地点  顺义区顺鑫培训中心(原财会培训中心)
  
九、特别声明  本公告未尽事项及声明修改和更新权均属于顺义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主办方所有,并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十、   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笛、李鹏联系电话:69420254

北京市顺义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光明南街7号
  联系电话:010-69429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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