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发布 发表于 2015-8-12 20:00:16

3万元 陕西旅游宣传口号有奖征集

关于征集陕西旅游宣传口号的通告 陕西作为中华民族和华夏文化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有着许多中华文明、中国革命和中华地理的精神标识和自然标识。为充分展示陕西旅游独特魅力,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陕西旅游宣传口号。
一、征集内容陕西旅游宣传口号。
二、征集范围从事或爱好设计创意者(组织或个人名义不限)均可参加。
三、征集时间及结果公布征集时间为2015年8月10日0:00至2015年11月10日24:00(以寄出邮戳为准)。2015年12月底在陕西省旅游局官网www.sxta.gov.cn和中国旅游报公布评选结果。
四、应征作品创作要求参赛作品要高度概括“陕西旅游”的特征,赋予鲜明的“陕西旅游”象征意义,具有引导鼓励民众积极参与旅游的感染力。
1.应征作品字数不超过8个字,能够高度概括“陕西旅游”的主题理念,文字精炼、简明易记、主题突出、寓意深刻、朗朗上口、富于美感,具有准确的表现力、广泛的号召力和强烈的冲击力。2.能够充分反映陕西旅游的鲜明特色和深厚历史文化底蕴,文化感与时代感兼容,富有艺术感染力。3.附文字说明及投稿人身份说明,包括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4.应征作品须为原创,要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作品涉及到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5.本次征集不收报名费,所有应征作品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6.应征参赛者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定。
五、评选方式陕西省旅游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及相关业界代表,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最终确定一个陕西旅游宣传口号。
六、奖励办法优胜奖1名:奖励人民币30000元入围奖5名: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应征单位或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获奖者需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纳税,上述奖金为税前金额。
七、应征作品权属被评审确定为陕西旅游宣传口号的作品,除作品署名权归创作者所有外,其他知识产权归陕西省旅游局所有。陕西省旅游局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
八、应征作品提交方式1.应征稿件请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并在信封处注明“陕西旅游宣传口号征集”字样。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北路15号陕西省旅游局国内处,邮编:7100612.联系人:蔡静、刘冰联系电话:029-85261989,85262717陕西省旅游局2015年8月10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ODkwNjYwNw==&mid=208549228&idx=3&sn=8706800e336ac91feb5a4786a40388c5&3rd=MzA3MDU4NTYzMw==&scene=6#rd

新常态 发表于 2015-8-16 00:49:03

作品提交方式,建议用邮箱,希望大家一起呼吁一下~~~

v777 发表于 2015-8-16 06:44:41

采用用特快专递,而不用邮箱,目的是降低大户和不负责的垃圾稿件

mfis400 发表于 2015-8-16 07:35:23

采用特快专递好:lol

amtf369 发表于 2015-8-16 09:21:44

强烈建议用邮箱,

金人 发表于 2015-8-16 09:23:11

mfis400 发表于 2015-8-16 07:35
采用特快专递好

电子邮箱容易遗漏: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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