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重申,不希望码头成为互斗场所
对于征集的各种争执,网站保持中立态度,请相关征友不要在论坛进行人身攻击,一经发现,删帖后经警告无效,封号处理!本帖最后由 新常态 于 2015-8-1 14:24 编辑
要感谢征集码头领导们的辛勤工作与无私奉献。之所以要揭露那极少数举报小人,没有别的目的,只是希望让那些损害征友利益的举报者付出代价,狠杀举报歪风邪气。同时明确什么叫“抄袭”?广告语在互连网高度发展的今天,根本上就没有什么抄袭一说,除非广告语进行了注册保护~~~有个别人想借举报,想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 新常态 发表于 2015-8-1 14:16
要感谢征集码头领导们的辛勤工作与无私奉献。之所以要揭露那极少数举报小人,没有别的目的,只是希望让那些 ...
建议收集多方证据,向主办方申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本帖最后由 新常态 于 2015-8-1 15:08 编辑
征好玩 发表于 2015-8-1 15:01
建议收集多方证据,向主办方申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感谢指点,我正在申诉~~~过去大家不敢申诉,吃了亏,现在才知道,广告语一般都无法界定“抄袭”,除非进行了注册保护
如是抄袭的就是可耻的。千万别认为无法可依就无底线的肆意妄为,不然肯定还是要被举人举掉的。声明我不搞广告语。 本帖最后由 新常态 于 2015-8-2 11:53 编辑
法无限,则民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不禁止即自由。希望大家尽管借鉴别人的经典广告语,有需要法律援助的,有被举报抄袭的,我可以帮助,从今以后,我们要让那些根据举报随意取消所谓“抄袭作品“获奖资格的主办方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告诉大家,当今任何广告语,都不构成抄袭,除非有注册保护的外,就像大家可以随意说话一样,没有人能限制你的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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