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xiance 于 2015-6-30 15:36 编辑
我不是从根本上否定这类作品,而是认为想凭这个路数创造出真正上佳的作品很难很难,可遇而不可求。如果自己觉得好玩,自己写写乐和乐和就行了,仅此而已。
还是眼红,你要是入围,也不会这么说!
起码,比套的,要好
主要是那些投稿的人为获奖投其所好,吃透评委的白痴
获奖靠运气,谁也不知道评委有啥喜好啊?还是人家运气好吧?
那些引号比套子更难看,我只想问,他们有胆量把那些引号去掉么?:D
哪有比盗贼更可耻的吗???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比盗贼可耻的多的去了,杀人犯,强奸犯,老biang,他们不比盗贼更可耻?一点逻辑思维能力都没有。
不带人身攻击的好不?
xiance 发表于 2015-6-29 23:00
这样的作品获奖,说实在的,我不眼红,我为他们脸红
你那楼上说得很轻松,要多努力!看来这个努力就是要下功夫去“套”,抢速度用“套”,汗颜!